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现对因违规违约被解除省本级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以上2家零售药店自解除协议之日起,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已停止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特此公告。
附件:解除省本级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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