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0〕5号)及《贵州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0〕6号)要求,经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实地考核和综合评估,现对以下拟确定为医保定点的226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将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6日-- 6月24日
受理电话:0851-8597775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2021年新增贵州省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二批).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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