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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23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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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必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无收费编码及收费标准的中医新技术项目定价程序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办理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2019年,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57号),明确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含中医项目)受理的程序、时间、提交资料要求和批复标准。同时,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政策,为准确掌握项目运行成本,对审批通过的新增项目实行了一年的试行期,由医疗机构根据运行成本、社会需求和群众就医负担自行定价,试行期满后医保部门再正式制定政府指导价。工作实践中发现,中医新增项目获得通过的难点在于多是对现行项目工具(如针具)、材料(如艾灸)等等的局部修订,或是传承流派的不同。

2024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治疗类五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基本覆盖了中医涉及的所有诊疗服务,通过规范价格项目,促进中医服务提质增效。新项目颗粒度更大,对新技术也更加友好;体现对优质医疗技术的支持,对手法要求较高的针法、骨伤等技术探索按医生级别差异定价;体现对成果转化的支持,设立了仪器针法的价格项目,解决此类创新成果收费问题,助力加快成果的转化。其中,将各地的特色针法纳入“特殊手法针法”项目收费,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针法技术,不需要重新申报新增项目。此外,立项指南对一些项目的计价单位进行了调整,如将针法按“穴位”收费改为按“次”收费,更好突出技术价值。

目前,我局已经组建专家队伍,委托省属中医医院初步完成了五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的技术工作。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加强与省中医院管理部门的配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对中医新技术定价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通过中医类立项指南的落地,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使用,推动中医机构更重视传统疗法,促进中医传承;中医服务更加多样化,提高中医疗效;中医服务更规范,提升中医行业的公信力。也请您对此项工作继续予以关注,支持我们共同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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