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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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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模代表

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及增设中医诊疗收费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高服务价格,制定合理的中医常用诊疗技术的收费标准”的建议

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一直是贵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重点关注方向。为完善价格调整机制,科学把握调价窗口,稳定调价预期,2021年,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0号),综合设置价格调整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要求各市州每年对照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实施调价触发评估,达到调价启动条件的,要合理预估调整空间,兼顾群众、医院和医保三者平衡重点对中医技术劳务占比高的项目进行调整。2022年,经评估贵阳市、铜仁市启动价格调整,共上调医疗服务项目777项,其中中医及民族医项目81项。2023年,毕节、六盘水等6个市州开展调价工作,累计调增1699项,调减251项。其中,中医类项目累计调增255项,无调减项目。

二、针对“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增设部分中医诊疗项目,满足患者实际需求”的建议

医保部门确定医疗务价格项目,是将临床上已获准应用的医疗技术,按照一定规则转化计价单元的过程,以便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形成权益边界清晰的收费关系,保障双方合理合法的价格权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颗粒度宜粗不宜细,颗粒度越粗、项目设置越精简,包容性才越强,才能更好地兼容医疗服务改良创新和设备耗材更新换代,这也是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明确要求。项目设置过多过细,临床上稍有改变,便不能满足收费需求,才是真正影响医院提供灵活多样中医服务的根本原因。

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制定印发中医针法”“中医外治”“中医(灸法、推拿、拔罐)新版项目规范。省医保局已会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按照国家立项指南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贵州版本。届时,新版中医项目规范与国家2023版技术规范一一匹配,凡临床准许开展的中医技术均设立对应收费项目,将更好地兼容中医技术创新,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一如既往支持中医发展,每年组织开展价格调整评估,达到条件的,优先将中医类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合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加快推动新版中医类项目规范落地执行,不断优化完善中医类项目规范。常态化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对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优先立项。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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