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纳入贵州省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
心理健康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心理咨询和治疗来帮助他们处理压力、焦虑、抑郁等心理健康问题。医保部门一直以来都高度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该类参保群众的基本就医需求。
一是保障基本用药需求。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一直按年度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不断扩大用药保障范围。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967种,其中包括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催眠药和镇静药、抗抑郁药、用于儿童注意缺陷障碍伴多动症和促智的精神兴奋药、精神安定药和精神兴奋药的复方制剂、抗痴呆药等7大类67种药物,能够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保障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制定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要求,我省印发了《贵州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全省共有24项精神卫生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此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原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精神,我省于2010年将运动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等9个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16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精神,又再新增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全省共有29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推进我省精神卫生心理保障工作,按照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及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着力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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