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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30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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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个人医疗信“聚通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具有存储患者医疗信息功能的医保卡

现有社保卡由人社部监制、管理,是具备医保支付结算的介质。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承接了人社部门的医保职能,推出了具备各医院、药店通用的支付功能医保电子凭证。为提升群众的就医、购药便利性,省医保局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建设。一是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于2020612日上线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全国通用。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所有医疗保障相关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医保信息查询等。截至513日,全国医保电子凭证全渠道用户激活量已突破7亿,贵州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2869万人,激活量占全省总参保人数的68.30%,激活人数不断增加,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二是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等就医介质的底层支撑能力建设。医保电子凭证与社保卡同为具备医保支付结算的介质。为不断拓宽医保介质的应用场景,自2019年以来,在国家医保局自上而下顶层设计、统一部署下,省医保局完成了城乡信息系统整合、医保骨干网建设、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的全省统一,为医保电子凭证等就医介质的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线上线下支付等应用提供了有效支撑。三是有序推进医保数据资源共享。目前,按照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原则,省医保局已实现与人社、公安、税务、省政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系统融通。对于各医疗机构间患者医疗信息的共享,省医保信息平台已具备对外数据共享的能力,待卫健部门完成全省电子病历一张网整合后,可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共同推进实现双方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为群众就医、购药的便利性提供更好的支撑,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关于建立患者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医疗信息共享

省卫生健康委正在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的集成整合,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信息的互通共享。省人民医院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疾病、呼吸疾病方向)项目,全面升级更新医院信息系统,推进院内互联互通。省第二人民医院以医院电子病历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水平为目标,建设信息集成平台,推进院内信息集成共享。同时,省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省、市(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调度,加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的汇聚与应用,指导与推进毕节市、安顺市、黔南州市(州)级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医疗健康信息汇聚、融通、共享。

按照《贵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到2022年,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力争平均达到4级以上,二级公立医院力争平均达到3级以上水平;到2025年,全省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智慧服务级别分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级别分别达到1级和2级;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5级以上,二级公立医院达到4级以上水平,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力争达到6级以上。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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