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省医保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所属领域: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文件状态: 施行日期:
废止日期:
省医保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影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省医保局对2018年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30号)等5行政规范性文件,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衔接工作。

附件:省医保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9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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