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医保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所属领域: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
文件状态: | 施行日期: | ||
废止日期: |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影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省医保局对2018年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30号)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衔接工作。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谷歌、火狐、IE9及以上版本浏览本网站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 办公电话:0851—85975027 经办服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政务服务大厅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646号
黔ICP备19003417号-2
网站标识码:520000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