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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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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结合《贵州省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以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为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落实。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全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增强

1.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印发年度重点事项实施方案。截至11月,顺利落地“门诊慢特病10个病种跨省费用直接结算”“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等4项核心事项。全省全面上线“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同时,协同推进“员工录用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等重点事项,确保服务衔接贯通。组织开展全省经办人员专项培训,保障政策精准落地。二是配合迭代升级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模式,依托省“贵人智办”AI服务平台,实现34项医保服务事项AI直接办理,其余15项复杂业务实现AI引导收件与系统审核闭环办理。通过智能填充与校验,大幅减少填写内容与错误率。

2.基层服务能力夯实巩固。深入推进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建设,新增下放4个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至乡、村一级。指导基层依法落实履职事项清单,各地根据经办能力自行研判领取服务事项,未做强制性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针对省本级及基层窗口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持续完善业务规范,强化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隐性壁垒。将公平竞争审查深度嵌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制定过程,全面完成相关审查并保障政策公平性。修订完善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强化法律平衡与风险管控,维护协议各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1.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健全覆盖审查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全年累计完成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审查通过率100%。同步开展文件动态梳理与清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落实。严格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专业智库作用,全年提供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法律意见150余份,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行政执法质效稳步提高

1.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强化监管合力。联合省公安厅印发行刑衔接工作通知,积极推进行刑执法协作,依法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犯罪行为。制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工作通知,强化行纪衔接。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出台《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创新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规范约束。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等9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职责,强化医保基金联合执法与综合监管。

2.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一是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全省“一盘棋”推进。扎实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将飞行检查等事项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全面公示。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做到检查全程留痕、在线监督。组织全省系统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共排查发现问题47个,通过抽查案件105件推动举一反三,截至年底已完成整改45个,追责问责63人次,办成省级层面可感可及实事6件。二是印发《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全员培训计划方案》与培训大纲,将执法规范标准纳入重点。汇编政策文件成册下发各地组织学习。截至2025年10月,全省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全员轮训3190人次,人均达60学时以上。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省1502名执法人员(省局41名)均持证上岗。

3.基金监管执法保持高压并提质增效。一是印发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参考指引及违法违规问题清单,推动监管标准化。整合全省力量组建专业化飞检队伍,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二是组织全省经办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梳理相关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发现新的问题线索。聘请第三方专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起草《贵州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印发联查联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相关人员管理细则,强化部门协同。卫健、药监、医保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解除或暂停医保定点资格,对相关人员进行记分处理,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或撤销相关人员执业资格。四是制定《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智慧医保”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药品超量暨拆零追溯监管”“DIP/DRG下AI大模型智慧监管”项目荣获全国智慧医保大赛一等奖。推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接入国家智能监管系统,依托智能模型和监管规则库,实现事前提醒预警,核实并拒付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通过植入负面清单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定点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违规医保基金,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四)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畅通有效

1.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途径,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全年依法指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2.深化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基金监管、待遇支付等领域的复杂争议提供法律支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五)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强化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2025年以来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会办共107件,办结率、回访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畅通门户网站、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强化内部监督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巩固完善

1.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要求。

2.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及医疗保障等重点法规,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精心组织开展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全省上下联动,创新方式,拓展渠道。累计发放宣传折页49.6万余册、案例法规手册12.8万余册,张贴海报5.6万余张,现场咨询22.4万余人次,开展培训或警示教育1300场,曝光典型案例198例,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意识。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全周期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动态评估与清理机制的及时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顾问在参与系统性风险防范、前瞻性研判方面的协同机制和效能有待加强,专业优势与复杂业务需求的结合效率可以进一步优化。三是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需要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融入业务场景,针对性和感染力有待增强。四是面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复杂形势和骗保手段的迭代翻新,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手段需持续升级。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解决。

四、2026年工作打算

1.跟进国家《医疗保障法》立法进程,提前开展学习研究与政策衔接预判,为本省后续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2.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完善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3.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

4.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诉讼衔接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评估。

5.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行政执法、协议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全省典型案例库。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局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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