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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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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和《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职业范围

本次遴选申请职业为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职业编码为4—14—01—03,申请级别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等三个级别。

二、遴选机构数量

在全省先行遴选1家评价机构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今后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

三、申请对象范围

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式备案,主要包括: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学会(协会)等3类机构。

四、申请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资格。在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稳定的工作经费保障。

2.评价经验。2022年以来开展过健康照护相关职业评价工作,有适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所需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具有较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

3.评价场地和设施设备。场地(包含公用房、评价考核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须设置独立的办公室、题库试卷保密室和档案室。具备评价活动必需的、符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设施设备。

4.组织人员。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质量内控人员(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和专家团队。

5.技术基础。使用统一开发的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家题库。

6.其他要求。自愿接受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二)约束性规定

1.除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外,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未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团体)不在申请范围内。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

(1)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培训评价领域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2)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等3年内经民政部门年审不合格;(3)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4)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

3.原则上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多个机构仅允许选择一家机构申请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五、申请材料

(一)贵州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1);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件;

(三)信用报告(申请当月可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平台查询下载);

(四)在2022年以来开展健康照护相关职业评价工作佐证材料;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流程、工作制度;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附件2);

(七)场所设施设备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及照片(包括场地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房产租赁协议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

(八)专职工作人员、内部监督员、考评人员、专家名单及考评员、专家资质证书复印件(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九)已在人社部门备案的佐证材料;

(十)其他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领域专业性材料。

六、遴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机构请于2025年7月7日前(含当天)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专家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查看、质询答辩等方式,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择优遴选。

(三)公示。由省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示遴选出的机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备案。省医保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程序完成备案手续。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机构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有效,凡伪造、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申报机构取得备案资质后,自觉接受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工作指导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质量监管,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省医疗保障局:游戏露,联系电话:0851—8565002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杨画,联系电话:0851—86828391。

(二)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1008室。

附件:1.贵州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doc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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