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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第四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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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黔医保函〔202314号)要求,现将符合通知要求的第四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共计257家纳入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四批).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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