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省医保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结合基金收支情况,相继出台《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等文件,不断调整优化参保人员待遇政策,据测算,预计每年再为参保人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19亿元。
一、在用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方面
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预计每年为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减负1870万元;城乡居民产前检查报销,预计每年为城乡居民生育减负3亿元。
将多地较低待遇予以提升,临时省内异地就医报销,预计每年为参保群众减负3亿元;临时跨省异地就医报销,预计每年为参保群众减负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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