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从2023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贵州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2022年各统筹区健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首次把困难职工纳入医疗救助,将医疗救助年度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实行市(州)级统筹,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我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20年1月1日起,实现了覆盖范围、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医疗保险目录、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并于2020年底全面实现了市(州)级统筹管理。
合并实施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9月合并实施以来,累计87.87万人次享受医疗费用报销11.09亿元,累计14.26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津贴30.30亿元。开展长护险试点。黔西南作为国家局批准的全国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积极将长期护理保险由试点之初的职工扩展到城乡居民(兴义、兴仁),目前,已有770人享受长护险待遇796.42万元。
同时,指导推出普惠式商业健康保险。2022年9月,指导推出“贵惠保”,为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内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疗保障以外个人自负费用、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提供补充保障,进一步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目前,已有230万余人成为“贵惠保”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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