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压紧压实监管工作责任,统筹运用经办机构审核、稽核和监管机构监督检查职能,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织密“不能骗”的监管网络,健全“不想骗”的长效机制,兜牢民生“安全网”,严守基金安全线。
一、聚焦欺诈骗保,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检查巡查常态化,做到检查巡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三县交叉检查,重点治理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2022年,全州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含村卫生室)4759家,处理694家,其中:暂停医保协议10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移送司法机关2例,暂停医保医师护士服务2人。二是监督检查规范化。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州329名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占全州在编人数的7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接受全方位监督。面向社会招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组建社会监督队伍,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的行风、作风等进行监督。主动接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强引导,促进行业自律。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加大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例曝光力度,2022年曝光70起。同时积极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将医保基金使用工作中的违规风险作为防范重点,落实好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聚焦制度建设,健全“不想骗”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行纪、行刑衔接。建立医保、公安、纪检、卫健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共享,广泛征集诈骗医保基金问题线索,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机构和人员,做到“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强化智能监管。关口前移,加快推进智能监控工作,逐步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责任追溯,要把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的监管转变为主动事前监管的模式。同时,在定点医药机构逐步推广人脸识别、药品监管码、视频监控等实时监控系统,推进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智能监控,提升监管工作实效。三是加强两定机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等相关规定把好两定机构入口关,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准入;夯实两定机构履约关,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履行好医保服务协议;畅通两定机构出口关,对严重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两定机构坚决清除出医保市场。
三、聚焦宣传教育,织密“不能骗”的监管网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刑法》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形成“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医保基金监管环境。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两定机构和经办机构认真学习上级通报的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要求两定机构以案为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医保服务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主动上报,及时整改。三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坚决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惩处欺诈骗保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针对不同监管对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出重拳、出硬招、打硬仗,尽心尽责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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