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三举措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中医药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医疗保障杠杆作用,坚持规范管理、立足保障基本、聚焦适宜技术,切实增强医保对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作用。
一是优化中医药机构准入。全面建立和完善《黔东南州城镇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医疗保障定点机构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优化审批流程,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医院、中医诊所门诊部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中医医疗机构以及中药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
二是严格中药材支付标准。严格按照最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规定,将目前收录中成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1374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892个全部纳入医保报销。同时严格执行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提高中医诊疗项目医保报销比例,目前,我州中医诊疗项目在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7%,提升参保患者待遇保障水平。
三是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严格执行《省医保局关于制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的通知》,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动态调整规范服务项目和价格,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2022年初,拟对我州公立医疗机构的部分相关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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