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机制,允许个人缴纳部分年度留存。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参考职工医保,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议
2003年,新农合在设立之初特别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年度金额大多在30-40元左右。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该账户逐渐暴露出资金额度偏低、无法实现有效共济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所有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地区,必须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取消工作,并逐步转向门诊统筹制度;对于已取消的地区,则严禁恢复或变相设置此类账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也为更好地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在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同时,结合省情实际,我省建立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保保障制度。该政策设定了个人年度500元的报销限额,这一限额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村居民日常门诊就医的费用需求,有效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此外,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城乡居民,我省专门制定了“两病”专项保障政策。该政策通过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等方式,为“两病”患者提供了更加全面、有力的医疗保障,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接受治疗,有效控制病情发展,提高生活质量。
二、关于“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抵扣本人及直系亲属住院的不予报销的门槛费,提高城乡居民缴费积极性”的建议
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我省积极探索并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且务实的改革举措。在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方面,我省开通了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及医保电子钱包功能。让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的用途得到了极大拓展,不仅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直(近)系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费用,还能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时,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包括起付线(门槛费)在内的医疗费用。其中,“医保电子钱包”功能,支持省内乃至跨省共济消费。参保人只需在手机上简单操作,就能将个人账户的资金灵活、便捷地转给同样开通了医保钱包的直(近)系亲属,打破了传统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的局限,让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更加灵活高效,也增强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医保保障联动性,为提高参保积极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除上述创新改革外,我省还从多个维度发力,通过一系列综合措施全方位提升城乡居民的参保意愿。在缴费端,我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以2025年为例,财政补助标准增加至700元,增幅达到30元,这一增幅明显高于个人缴费增幅(20元)。同时,与金融机构携手合作,开展参保缴费立减活动。参保群众在缴费时能够直接享受到立减优惠。在待遇端,将生育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普通门诊及慢特病门诊待遇。此外,通过谈判降价和集中采购等减轻参保群众个人负担,如,乙肝一线用药恩替卡韦的年治疗费用,从集中采购前的5500元降至约150元,降幅超过97%。糖尿病患者常用的甘精胰岛素,从平均每支180元降至每支约70元,降幅超过60%。治疗白内障等疾病的人工晶体价格也从1万元/个降至约1100元/个,降幅超过88%。这些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民众的高度评价。
三、关于“完善任务指标核实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将医保征缴任务数的明确作为医保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考公安人口数据、乡村振兴人口数据、人社参保数据、外出务工数据等,按照“常住人员+外出未参保人口+部分外来流动人口”科学确定年度参保人”的建议
随着国家“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政策的深入推进,我省外出务工居民拥有了更自由的参保选择权,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保。这一政策变化,既为外出务工居民提供了便利,也对医保参保目标分配工作的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合理确定各省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精准扩面与管理,2024年国家医保局牵头部署开展了“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旨在通过与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户籍人口参保情况,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及时纳入医保保障体系,避免断保、脱保及重复参保。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动态,深入研究政策导向与要求。同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医保政策体系,从而增强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满意度和参保积极性。二是持续优化“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不断丰富数据库的信息维度,除了基本的参保信息外,还将纳入参保人员的健康状况、就医需求、缴费能力等多方面数据,以实现更精准的参保分析与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关注和支持。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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