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融合的关键一环,不仅事关失能患者家庭福祉,也是转变养老服务供给和发展的重要杠杆力量,您所提出要求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与国家当前部署安排具有一致性。我省和全国各省份一样,正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动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一、针对多部门配合全面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和基金测算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为全面了解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现状,省医保局多次组织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座谈,并赴相关单位参与研究讨论。省医保局还带队多次赴省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如山东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等)、省内黔西南州试点地区开展调研工作,学习优秀试点经验,总结我省试点情况,研判试点发展方向。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调研摸底和基金测算力度,具体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和调研。2025年3月,对省医保事务中心以及各市(州)医保局进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培训,并指导督促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南州等地陆续完成对市(州)内各县级医保部门的制度政策培训解读和长期护理保险摸底调研工作。2025年4月,省级以及各市(州)医保局赴部分省市开展了长期护理报销工作学习调研。2025年5月,召开视频会议,对各市(州)医保局开展长护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部署。二是开展基金测算。省医保局和各市(州)医保局同步开展了全面的摸底调研,就我省失能人员规模和发展趋势、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现状与效能、管理机制与政策衔接、筹资与可持续性等关键问题开展全面摸底,基本摸清了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落地的资源基础。同时,梳理了全国长护险相关政策情况,整理了全国部分地区长护险相关运行数据,并开展了相应测算,形成了《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调研测算报告》。
二、针对加快建立相配套的老年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
去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密集出台了系列长护险配套措施,并要求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贵州和各省份一样,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动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并对照国家层面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文件安排,统筹部署全省长护险制度建设相关工作,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按图推进,一体推进待遇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同步落地。目前,已取得如下进展:一是起草了《关于建立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初稿)》,初步形成了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文件,遵循保险互助共济原则和大数法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可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筹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州)全面做好制度实施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统筹部署全省长护险制度建设相关工作。三是草拟了《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参考指导口径》,指导市州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和经办管理。四是制定了《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五是起草了《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征求省人社厅意见。
三、针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的建议
在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机制方面,基金主要为护理服务付费,保障参保人能获得有效服务,目前从国家指导意见和全国试点情况来看,重点是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享受长期护理服务,基金总体支付70%左右,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根据服务提供主体、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部署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出台我省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指导条件成熟的市(州)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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