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级财政按原渠道继续资助脱贫人口参保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商省财政厅,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医疗救助资金安排的政策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21〕14号)精神,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等情况,对县级进行了分类分级,省委、省政府明确了六盘水市水城区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钟山区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的县级分类。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医疗救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并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
二、省级财政对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要求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4号)规定,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仍按照每人每年140元标准予以资助。其中:第一类(夯实基础县),由省财政全部承担;第二类(重点推进县),由省市县按照5∶3∶2比例分担;第三类(引领示范县),原非贫困县由县级全部承担,原一般贫困县由省市县按照5∶3∶2比例分担。因原水城县北部五乡镇已于2020年正式归钟山区管辖,钟山区属于引领示范县中的原非贫困县,脱贫人口个人缴费资助参保资金按文件规定由县级政府全部承担。
三、省级财政对钟山区支出支持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钟山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从2016—2021年情况看,共下达钟山区转移支付112.56亿元,从15.41亿元增加到18.03亿元,年均增长3.2%,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从2.06亿元增加到3.45亿元,年均增长10.9%,高于市县平均增幅1.2个百分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从939万元增加到9870万元,年均增长60.1%,高于市县平均增幅48个百分点,有力支持了钟山区做好“三保”和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保障等。医疗救助资金也不断加大对六盘水钟山区支持力度,2017—2021年,分别下达钟山区中央及省级医疗救助资金375万元、445万元、450万元、1306.54万元、2188万元、4369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可以较好地支持钟山区医疗救助工作开展。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在保持政策平稳过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策,推动医疗救助市(州)级统筹,适度提高医保待遇,完善医保服务,积极推进我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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