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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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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发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查询数据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省医保参保查询数据库建设的情况

自医保部门组建以来,一直致力于全国大一统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贵州省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全省信息系统集中统一和全国新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统一的新医保信息平台已经落成,并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联动,建设完成了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库。

基于全省集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库,全省各级经办部门可进行跨县区、跨市州查询,实时掌握本辖区省内异地参保情况。为解决省内重复参保,新平台摒弃了此前反复比对的传统工作方式,在参保时进行合理性校验,原则上只允许全省范围内唯一参保。通过上述方式,省内查询和重复参保已基本解决。

二、关于解决跨省重复参保查询问题的情况

针对跨省重复参保问题,国家医保局在后台实时监测全国重复参保问题,于2022610日开发上线了“全国重复参保信息核查”功能,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核实排查跨省重复参保情况。

三、关于全国医保参保查询数据库建设的情况

20225月,国家层面的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刚建成,实现了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但全国医保数据库查询涉及13.6亿人员的参保信息,除技术难题外还涉及数据安全、个人隐私等政策层面事宜。您的建议契合医保事业发展,对我们工作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兼顾安全和经办便捷寻求妥善处理方案,持续做好参保扩面和精准参保工作。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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