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玉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保报销目录中增加中医诊断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医保目录中增加中医药诊断”的建议
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是我省医疗服务项目重要组成部分。省医保局成立后,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及医保基金运行状况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满足参保患者就医需求。目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中医项目推拿、针灸等医疗服务项目共计247项(包含苗医诊疗、拆分项目和加收项目),其中:诊查费(含普通、专家、知名专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已经包括了中医诊断,特别是2017年特需门诊更进一步明确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专家、省级名中医等专家为行医主体制定收费标准。今年4月,我省新增诊疗服务项目203项,其中,新增中医类项目9项,占总项目数的4.4%,高于各学科新增项目的平均数。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中医临床需求,根据临床医疗机构申报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争取将更多的中医药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二、关于“在医保目录中增加苗医药、布依药等民族医药项目的”的建议
按照药品目录管理规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执行的国家药品目录(2020年版)内有1264个西药,1315个中成药(含民族药93个)。而民族药则由43个藏药、28个蒙药和22个维药3个部分组成,较2019年版目录保持不变,其他民族药品均未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省医保局组建后,多次向国家局报告我省民族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现实困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国家反映我省苗药、布依药等民族药品优势特色、临床效果,同时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及时向我省企业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解读,努力把更多、更好的我省民族药品推荐出去,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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