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孩生育政策放开了,生育三孩是否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可以报销。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三孩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指出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7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要求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7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6月26日)》,要求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积极发挥生育保险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作用,因此,自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之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
三、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但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对应的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
四、城乡居民生育的,是否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新生儿出生当年实现90日动态参加居民医保政策,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交哪些材料?
优化生育保险便民服务,除国家医保局规定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外,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要求提供《生育服务证》。
六、强化生育保险政策监测的措施及目的?
完善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内控制度,跟踪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和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引导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合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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