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权责清单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
一、普法内容
(一)法治理念和党规党纪。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党章、政法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
(二)基本法和医保领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医疗保险法以及医保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三)机关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包括保密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省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参保人员。
三、普法目标
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医保局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全省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为全省医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四、工作计划
(一)调整省医保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领导以及责任部门,出台我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二)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部署、党的十九大精神等。
(四)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根据省医保局实际情况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五)适时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在全局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符合相关要求。
(七)扎实开展好“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八)着力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九)把医疗保险普法宣传融入到医保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十)以省局网站为载体,结合医保问题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要求收集、编写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十一)积极参与法宣办组织的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责任部门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络员: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易红珍
联系电话:183085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