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权责清单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7-0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党章、政法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普法对象
全省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参保人员。
三、普法目标
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逐步提升医保局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及全省医疗保险法律意识,为全省医保局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一)成立省医保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领导以及责任部门。
(二)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四)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根据省医保局实际情况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五)适时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
(六)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符合相关要求。
(七)在全局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好“宪法日”和“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
(八)着力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九)把医疗保险普法宣传融入到医保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十)以省局网站为载体,结合医保问题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要求收集、编写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五、责任领导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朱昭林副局长
六、责任部门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易红珍
联系电话:0851—85971673
邮箱:gzsybj_tj@163.com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