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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30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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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16004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7-09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医保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304号提案的答复

刘燕委员:

提出的《关于更新医疗服务项目促进新技术发展的建》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及时更新全省医疗项目明细”的建议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于其专业性、技术性、垄断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工作一直实行定期申报,集中统一受理审核,申报主体为全省三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自省医保局成立以来,按照“政府组织、专家主导、分类评审、公开公示”管理机制,引入综合评分体系,体现新技术临床需求紧迫性,充分发挥临床专家在关键环节的主导作用,新增项目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进行。自2019年以来全省已累计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00余项,有力地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二、针对“各级政府和医保部门定期召集各专业专家,了解医疗技术发展新状况,让医疗服务项目能与临床新技术同步”的建议

省医保局充分尊重医院意见建议,发挥医生专业优势。一是制定2021年新增项目定价工作时,创新引入公立医院参与价格形成,多次组织贵州省医学会专委委员会及省人民医院、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专家进行讨论,按照专家意见对项目价格进行测算。二是制定2023年新增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时,组织49个学科、109名学科组委及专家进行评审,按照专家意见遴选新增项目。三是制定“器官移植、口腔种植、中医外治、中医针刺、中医推拿、产科、临床量表”等8类“立项指南项目”时,多次组织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市口腔医院等十余家医院专家和各医学会专委委员会专家进行讨论,不断优化完善调整方案。2019年至今,累计召开各类医疗服务项目专家讨论会170余场。

三、针对“医保部门加强与外省学习交流”的建议

加强与外省交流,可借鉴其先进经验推动本省医保工作进步。对此,一是我们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在国家局指导下率先完成“器官移植、口腔种植”类“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的立项和调整工作。二是我省在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制定项目价格时,充分借鉴周边省份成功经验。目前我省项目总数和项目价格水平与周边省份四川、湖南、广西相近,在全国排名中等三是我们多次邀请云南、广西、江西等不同价区省份专家来我省分享指导,开展研讨会、座谈会等,促进多方面深入交流合作。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持续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审核工作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定期组织医疗机构进行申报,提高审核效率,积极支持“新技术”医疗服务项目临床应用,不断提升价格项目与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继续加强与医院专家的交流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更充分的发挥医院专家的专业优势。积极将外省经验转化为发展动力,不断优化完善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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