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301190 | 信息分类: | 综合管理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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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
2024年,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家局、贵州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聚力推动《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实现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医疗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谋划和落实,自觉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并就贯彻落实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对全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进行专门部署。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根据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截至目前,已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就医购药”“提供参保缴费状态、待遇享受、转移接续办理进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报销情况等查询服务”等7个事项的全面落地。“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扩围”“职工退休‘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共享联办”“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等6个事项仍在推进中。
2.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完善阳光采购政策,简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流程,缩短阳光挂网审核周期,药品、医用耗材按月公示公布,创新产品随时申报集中挂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2024年以来累计公布4494个新增挂网药品、202000个新增挂网医用耗材。
3.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开展营商环境大改善行动,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新制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修订我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并开展合法性审核。
4.强化涉企法治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医院、进药店,为“两定”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等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全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配合省司法厅探索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2024年省医保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5.持续深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一是动态调整全省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全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统一业务流程,探索建立规范化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省医保经办“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完善镇、村医保经办服务功能,推进更多适合基层办理的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进企业,与电网、铁路等单位合作建设“医保+”一体化服务站点,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二是全省10个统筹区实现为参保人提供“就近办、立即办”的异地就医备案省内线下跨统筹区通办服务。提高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率,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线上就诊和结算、线下送药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88个县域全覆盖。我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机构2904家,跨省门诊医疗机构4447家,零售药店14920家;开通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机构3216家,省内门诊医疗机构5207家,零售药店15049家。三是12393医保服务热线建设持续规范。进一步加大与政务部门协同推动力度,常态化推进知识库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抓好调度研判和工作督导。截至目前,全省12393医保服务热线日均接听量约1000人次,服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对我局制定的《省医保局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医保25种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主体、权限及程序进行督促规范,着重对文件内容是否与上位法、上级政策及政府规章相抵触进行审核,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二是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制定机关应当每3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要求,对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制定的4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废止了因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覆盖的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树立正确政绩观,秉承求实态度,善用“外脑”“外力”,着力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能力水平。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全面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有关规定,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参加座谈研讨等工作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政策文件制定30余次,协助办理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108次,参与政策决策讨论20余次,为重大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建立健全专家论证机制。遴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库,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药品和耗材集采、医保目录调整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等工作中,开展专项论证和风险评估,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制定《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五张清单》,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二是印发《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全员培训计划方案》《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将《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等行政执法规范标准纳入重点培训内容。三是将近年来国家和省印发的包括行政执法在内的有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印成书本下发全省各地,供执法人员日常学习使用。四是举办“全省医保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围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工作实践等内容,组织省、市和县三级医疗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素质能力。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人员1688名(省医保局19名)完成全员轮训,均达到每人不少于60学时的目标任务。
2.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服务协议管理,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贵州省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2024年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重点行为、重点药品和耗材、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1—12月,全省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5134家,依法依规处理15713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484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747家、行政处罚203家、移交司法机关28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57家,约谈8396家。
3.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商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医疗保障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梳理全省问题清单14个,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各市(州)医保部门举一反三落实整治整改,继续排查问题清单,累计梳理问题30个,主要表现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以及专业化有待提高等方面。目前全省30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规定》,从群众信访事项中发现普遍性、政策性、典型性问题,按季度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针对性开展相关工作的查漏补缺。截止目前,我局收到群众信访事项132件,办结109件。严格执行《贵州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坚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网络舆情风险评估与政策“一同上会、一同研究、一同实施”,避免引发舆情。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好“一岗双责”,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纪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制定《省医保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组织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度会,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查找廉政风险,不断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2024年以来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会办共83件,办结率、回访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做好社会舆论监督。在门户网站开设局长信箱、政策宣传和打击欺诈骗保专栏,设置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制定《贵州省医保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制定《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按照省法宣办的要求,将医保相关法律知识录入在线统一学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专业、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坚持学用结合、以考促学,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三是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线上线下宣传医保政策法规。针对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制作《基金监管法规政策手册》,促进社会大众“知法守法”;针对定点医药机构易发生的违法违规点,制作《基金监管典型案例手册》,以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促进广大医务人员应知应会,让维护基金安全成为自觉行动。发放宣传折页72.6万册、案例法规手册26万册、张贴宣传海报6.6万张,开展培训或警示教育1382场,培训教育7.9万人,曝光典型案例198例。通过普法宣传,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医保基金安全的关注度和对医保基金监督的参与度,全力营造了“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监管氛围。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2024年医疗保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推进作用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依然薄弱,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体系仍需完善,政策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欺诈骗保形式更加隐秘、花样层出不穷,医保基金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执法监督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协作;法制机构的人员力量比较薄弱,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合法合规审查的工作质效有待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2025年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聚焦国家立法进程,全力推动医疗保障地方立法。《医保法》是我国医保领域的基本大法,需强化政策储备,制定与之配套的地方规章,拟通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的形式,深入省内10个统筹区与相关人员面对面的深入交流,通过函询、网络收集等方式对部分已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市开展调研,实地了解在地方立法推进的具体情况,完成调研报告、论证报告、立法重难点专题报告等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通过线上与线下、集中与自学等方式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继续举办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重点在行政执法政策法规、行政执法技能以及医保基金监管业务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医保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对标对表相关工作任务,查缺补漏问题短板,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根据医疗保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4.加强合法性审查等基础性工作。全面开展全省医疗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管理,严格制发程序。全面对以省局名义出台的政策、签署的合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5.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接受人大专题质询,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现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6.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通过以查代训、以查促练、以案说法、实践教学等方法,分级分类开展医保行政部门、执法机构、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培训,着力提升系统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