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慈寿堂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店未按要求办理重大信息变更案例
2023年9月,白云区医保部门在对贵州慈寿堂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店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定点零售药店已关门未营业。经调查,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未严格执行协议中“变更要求”,存在未办理重大信息变更的行为。
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扣除年度考核分10分;3.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贵阳白云三德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重大信息变更案例
2023年9月,白云区医保部门在对贵阳白云三德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定点零售药店已关门未营业。经调查,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未严格执行协议中“变更要求”,存在未办理重大信息变更的行为。
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扣除年度考核分10分;3.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黔西市永宏医院虚记医药耗材费用套取医保基金案例
2023年,黔西市医保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黔西市永宏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938.86元。
属地医保部门根据《2024年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追回违规费用2938.86元;3.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从江县仁康银新店大药房代未纳入医保定点药店进行医保结算案例
经属地医保部门核查举报线索时发现,从江县仁康银新店大药房在2023年1月—8月期间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代未纳入医保定点的药店进行医保结算。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涉及金额21075.00元。
属地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服务协议。2.责令退回违法金额21075.00元,罚款86407.50元。
五、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县府路第一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属地医保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县府路第一分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1.药品、医用耗材、保健品进销存不符,涉及金额48398.90元。2.将保健品串换成药品销售,涉及金额170.50元。
属地医保部门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追回违规金额48569.40元;3.要求支付违约金14570.82元。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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