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为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现公开曝光四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一、金某某假票据骗保案
2019年5月,铜仁市医保局经办窗口审核发现参保职工金某某涉嫌提供虚假票据1份,发票金额149886.2元,医保基金未支付,实地核查金某某提供住院票据的医疗机构,金某某在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为1388.63元,同时,对金某某医保报销票据进行排查,自参保以来属首笔零星报销单据,经核实,金某某所递交医院报销材料为伪造,其行为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该案件材料及线索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9年10月24日,石阡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二、伍某某假票据骗保案
2021年9月,碧江区医疗保障局收到承办铜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经核查认定2019-2021年伍某某共涉嫌提供虚假票据26张,涉及医保基金237443.88元零星报销资料。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碧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17日向伍某某下达了《追款通知书》,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并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0月15日碧江区公安局已立案侦办。
三、覃某某假票据骗保案
2021年9月,碧江区医疗保障局收到承办铜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经核查认定2019-2021年覃某某共涉嫌提供虚假票据25张,涉及医保基金208386.25元零星报销资料。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碧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17日向覃某某下达了《追款通知书》,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并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0月15日,碧江区公安局已立案侦办。
四、杨某某冒名住院骗保案
2021年6月,碧江区医疗保障局收到定点医疗机构反映线索,江口县桃映乡杨某某冒名顶替住院。经与借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刘某某和使用医疗保障凭证的杨某某之妻核对(杨某某已病逝),两人表示冒名顶替住院属实无异议。经核实,杨某某冒名就医涉及医保基金20131.8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损失的医保基金20131.85元已全部追回,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借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刘某某已移送碧江区公安局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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