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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启用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第九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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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关于贯彻执行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编码标准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我们审核完成了第九批中药配方颗粒3221条医保编码(详见附件),并定于2024年10月28日起在我省启用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结果表.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