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各参保对象:
根据《贵州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0〕5号)及《贵州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0〕6号)要求,经医药机构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考核、综合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贵州省红十字会医院等62家医药机构为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2021年新增贵州省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三批).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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