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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品仿制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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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品仿制药挂网采购申报工作的通知》,17种医保谈判抗癌药品仿制药证明材料申报及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

17种医保谈判抗癌药品仿制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0年5月20日9:00起至2020年5月22日17:00止。

三、 申(投)诉时间及方式

(一) 申(投)诉时间

2020年5月20日9:00起至2020年5月22日17:00为申(投)诉时间,逾期不再接受申(投)诉。

(二) 申(投)诉方式

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可在公示期申(投)诉时间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申(投)诉材料(电子版)传送至邮箱gzsylbzjjcc@163.com。

 

电话:0851-85949042

 

附件:17种医保谈判抗癌药品仿制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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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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