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三孩政策在我州落实落地实施,黔东南州采取“一提二增三扩”助推三孩政策落实落地。近日,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从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和享受人群范围三个方面对我州生育保险待遇作出调整。
一是提高医疗待遇。在住院分娩费用限额支付的基础上对多胎分娩的每增加一胎增加500元医疗费用报销;
二是增加生育产假津贴天数。生育产假津贴发放天数由原二孩的90天、一孩晚育120天统一调整为158天,剖宫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生育津贴。
三是扩大生育医疗待遇享受人群范围。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及退休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享受在职职工同样标准的生育医疗待遇。
在提高待遇标准的同时,州医保局进一步优化生育待遇申领条件,除《贵州省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必备材料外不另行要求群众提供额外材料,对于一些确实不能提供的材料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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