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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医保局“四个一”推进医保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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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一张权责清单。2021年,根据州政府办要求,我局在2020年权责清单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我局权责清单,内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等23项,为医保监管从单纯经办机构稽核审核转变为执法机构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提供了合法依据,为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奠定了基础。

二是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作为医保基金专职监督管理机构,以人员队伍的专业性,带动提升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全州医保系统执法人员的素质,一是组织全州医保系统执法人员参与现场学习培训形成常态化;二是组织16县(市)医保局执法人员交叉执法,真实做到基金监管管控措施到位,执法公开透明;三是要求全局在职在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学习考试,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意识,扩充执法力量。

三是创新一个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利用相关部门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管理合力。一是与卫生部门联合执法,共同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二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州公安局、州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骗保贩药和医保欺诈违法活动。

四是创建一个工作制度。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打击各种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州医疗保障局等14部门的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创新了黔东南州基金监管检查工作机制,各县(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报州医疗保障局备案后,可以邀请本州内其他县级医疗保障部门(或按本州行政规划片区),参与当地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强化监管力量,保障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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