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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使用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04 来源信息: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起,我省已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原来是限职工本人使用,现在可以共享给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共享使用。 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登录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方式,或线下到医保经办窗口,与家庭成员创建绑定关系。建立绑定关系后,家庭成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共济支付,也可以用于缴纳家庭成员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以及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