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日,我省新增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生育报销政策”正式执行,截至10月18日,我省基本医保产检登记达14501人,基金支出81.41万元。
在过去,我省居民医保没有生育产前检查报销待遇。新增的生育产前检查报销待遇,最高报销600元,还可和所在市(州)普通门诊待遇叠加享受。
参保人确诊怀孕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生育医疗标识。完成标识后,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检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的待遇标准直接报销。
一、线下登记
参保人经产科医师确认怀孕后,可直接现场通过医生办理生育医疗标识登记;也可带上相关检查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线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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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备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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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标识且未进行报销的,可在分娩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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