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19号),明确规定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医保报销啦!
报销多少钱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谷歌、火狐、IE9及以上版本浏览本网站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 办公电话:0851—85975027 经办服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政务服务大厅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646号
黔ICP备19003417号-2
网站标识码:5200000144